浙江人事考试网最新消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浙江省卫生厅下属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浙江省卫生厅统一组织部分岗位笔试。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和安排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浙江省卫生厅下属13家事业单位本次计划公开招聘543人。其中,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笔试的岗位招聘(以下简称“统一招聘”)311人,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考试的岗位招聘(以下简称“自主招聘”)232人。
各单位简介、咨询方式及招聘岗位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中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均可报名应聘。
部分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仅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3年7月底前毕业)和同期完成学业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报考。
浙江省卫生系统后勤服务中心培训科科长岗位面向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选聘。
(三)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政策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根据卫生部有关规定,患有经血传播疾病(含乙肝)的人员不得报考浙江省血液中心“血液检测”和“采血及献血监护”岗位。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年龄。为方便资格审查,统一计算至2013年1月1日,例如:年龄上限为35周岁的,应为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月2日上午9:00—2013年1月8日晚上12:00。应聘人员可登陆省卫生厅网站(http://www.zjwst.gov.cn),点击“厅直属单位2013年招聘”,进入“浙江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网上报名系统”,根据应聘岗位招聘组织方式(统一招聘或自主招聘),进入相应报名入口。应聘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可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在同一报名入口内,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报名系统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
全部岗位的报名均在统一的网上报名平台上进行,不接受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形式报名。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通过网上平台反馈理由。
招聘条件中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限制;其他岗位合格报名人数应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部分岗位如不符合最低开考比例要求,但招聘单位确需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考试的,报我厅同意并报省人力社保厅核准后,按实际人数组织考试。
3、确认。时间:2013年1月2日—2013年1月8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确认。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通过资格审查并进行确认的人员,应于2013年1月10日—1月11日期间登陆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后,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招聘条件对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安排笔试。应聘其它岗位的人员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但应事先通过电子邮件向招聘单位进行申请和确认。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免于笔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其总成绩。
1、笔试。省卫生厅对部分招聘岗位统一组织笔试,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其他岗位的笔试,两类笔试内容、方式、时间安排不同。
(1)统一招聘笔试
笔试采用人机对话形式。时间初定为2013年1月12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内容:主要包括卫生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卫生法律法规政策等,其中对专业知识的考查内容按岗位分为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学、麻醉学、护理学、药学、口腔医学、基础医学、中医学、中药学、卫生事业管理等12个专业科目(各岗位专业知识笔试科目详见招聘岗位表)。
笔试成绩于2013年1月14日后通过指定网站查询。
笔试后,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5倍的,去除笔试成绩最低者后,其余人员全部入围。
(2)自主招聘笔试
该类岗位笔试时间不做统一安排,但均在2月底前完成。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内明确另行通知的,按网上通知为准。参加笔试时,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采用闭卷笔头作答方式。
内容:按岗位分别命题,主要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
笔试后一周内,在网上笔试结果。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5倍的,去除笔试成绩最低者后,其余人员全部入围。
2、资格复审
面试前一天,入围面试人员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前往招聘单位工作地点接受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提供身份证、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人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招聘条件相关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由招聘单位安排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人员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并通知其本人。
3、面试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自行安排。时间、地点安排于笔试结果公布后在网上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或半结构化方式,考查内容一般为专业知识、岗位认知、胜任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各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其中,浙江省血液中心“血液检测”和“采血及献血监护”岗位增加检测乙肝项目。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三、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卫生厅网站公布,请应聘者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卫生厅(人事处):0571-87709026;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各单位咨询方式见招聘岗位表。
浙江省卫生厅
2012年12月31日
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