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民检察院
关于2013年阿坝州检察院系统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3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的公告》要求,为搞好2013年阿坝州检察院系统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1月5日9:00-17:30至2013年1月6日9∶0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马尔康县马尔康镇马江街23号(阿坝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204室)。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济兰, 0837-2823501、 18990437010。
四、参加资格复审的职位和考生
详见附件《2013年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阿坝州)》
五、携带材料要求:
(一)《四川省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1份。
(二)居民身份证(本人现用名、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名字不完全相符者须出示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考生本人1寸近期(蓝底)标准照5张。
(六)所报考职位要求所需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3年高校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在职工作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未满5年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六、面试费缴纳。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每人按相关规定交纳面试费80元。
七、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要求按面试通知执行。
八、责任承担。未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以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负。
温馨提示:由于阿坝地区气候寒冷,交通不便,建议考生做好御寒、安全准备。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