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城区移动警务平台建设,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襄樊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社会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市公安局拟招聘194名协警,在民警带领下依托市区移动警务平台从事巡逻执勤、交通管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35周岁(其中襄阳市区户口的年龄可放宽至18-40周岁);
2、身体健康,四肢健全,无色盲,听力良好,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8,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自愿从事公安协警岗位工作;
5、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6、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7、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2年12月31日。
二、招聘程序
由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
1、时间:2012年12月20日至12月25日。
2、地点:襄阳市人事考试院(复聪路原劳动局院内)。
3、手续:报名者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系退伍士兵的,一并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5张,本人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不得由他人代报。
4、初审:报名即初审,由市公安局负责,合格者填写《襄阳市移动警务平台协警报名登记表》,列入考核对象。
(二)考核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根据报名情况统一组织面试考核。
(三)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1、体检。根据考核情况,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择优确定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襄阳市公安局组织,费用自理。
2、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对象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公示。政审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网上进行公示。
具体考核、公示情况查询请登陆:
襄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12333.cn
政策咨询电话:3607160
监督电话:3604707
三、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法犯罪记录、违反考试考核纪律或者本人放弃的,取消资格,依据考核情况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通知,聘用人员实行人事派遣。
四、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缴纳,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支付。统一配发工作服、标识和安全防护装备。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襄阳市公安局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