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在网上办理缴费手续,缴费时间2012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6日18:00。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在缴费期间内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到市人才考评中心一楼大厅(和平区唐山道18号)现场办理审核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和户口本;
②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只有资格审核通过并缴纳或减免考试费用的考生,方可下载打印《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
2013年1月11日前天津市高校的考生要把网上下载打印的《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送交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并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