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依据,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聘用,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的改善和优化,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业务精良的医疗卫生专业人才队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愿意献身我县的医疗卫生事业;
2、专业知识扎实,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和本职工作要求;
4、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违纪及行为;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年龄限30周岁(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7、卫生系统在册正式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8、在我县从事“支医”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未办理招聘(录)手续的可以参加本次考试。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共招聘临床医学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6人,各单位招聘人数及要求如下:
县人民医院24人,其中临床医学专业19人,影像专业4人,检验专业1人,全日制计划内统招二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县中医院8人,其中:中医专业4人,全日制计划内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临床医学专业4人,全日制计划内统招二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县妇幼保健院8人,要求为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计划内统招二类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县三医院6人,要求为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计划内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各专业岗位的报考人数必须超过录取人数2倍及以上,否则将调减相关岗位招聘名额,调减结果适时公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19日—2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兴国大道办公区(原县人事局)一楼大厅
3、报名有关事项:①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县人社局、卫生局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不准代报。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拍照登记相,以备查对。②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笔试每人合计收取报考费150元。面试收费另行通知。
(三)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县卫生局配合,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面试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县卫生局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结束后,各岗位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其中服务期满“支医”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按招聘岗位1:1.5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办法另行制定。
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按6:4折合计算综合成绩。
(四)考试内容
1、临床医学专业、影像专业、检验专业:《临床医学基础学》(40分);《内、外、妇、儿、传染、五官、口腔
科》(30分);《临床医生“三基”训练知识》(30分)。
2、中医专业:《中医基础理论》(70分);《临床医生“三基”训练知识》(30分)。
(五)考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地点待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考试成绩并列的,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优先,再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向下顺延。考核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核的内容为:主要审查预录对象的报考条件是否符合本文的规定以及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实表现等情况。有考核不合格的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按总成绩向下顺延,再按体检、考核程序进行。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事业编制和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卫生在编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全程公开,对招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来源: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