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组通字〔2008〕18号)和《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改善基层干部队伍结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造高素质的后备干部人才队伍,经区委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我区村委工作和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规定的招考程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能吃苦耐劳,对农村工作有所了解,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适应本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学历和专业要求: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专业不限。
(六)招聘人数和户籍要求:本次招聘人数为45名,其中:韶关市户籍招35名;韶关市外户籍招10名。
(七)年龄要求:招聘应届和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指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指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报名办法
符合招考条件、要求的人员自愿报名。
(一)报名地点:曲江区人社局办公楼一楼大厅。联系电话6685072(组织部)、6696199(人才办)
(二)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9日—21日
(三)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计划生育证明。
3、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同版彩照3张。
4、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及学校出具报考证明。
(四)本次招考只受理现场报名,由区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资格审查,条件符合者填写《2012年韶关市曲江区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表》,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招考办法
招考办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分值各100分。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组成,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1月12日(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1月7日—11日)
2、笔试地点:曲江区实验小学
3、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能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精神、时事政治、党的农村方针和政策、法律基本知识、行政管理基本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和农村有关的专业知识合卷,实行闭卷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
4、报考人数达到招聘人数才能设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不预先指定面试内容和范围,主要测试面试对象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处理农村事件能力。
面试时间:2013年1月26日
面试地点:曲江区实验小学
面试对象: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人选出现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如出现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有笔试分数相同现象,则以学历高者优先。
五、体检
体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依次替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考察工作。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综治、计生等情况,在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曲江区政府网以及各镇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组织反映或署名检举揭发被公示人员的存在问题且线索明确、事实清楚的,各镇要认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的匿名材料则不予受理。
七、聘用
按照招聘岗位名额,经笔试、面试、政审合格后按综合成绩高低为序,经聘用审批机关审核,并公示后择优聘用,如审核时发现有提供伪造报考资料则取消该考生的聘用资格。综合成绩低于45分的不予聘用,如有人放弃招聘资格或政审不合格者,由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替补,如招聘岗位最后一名出现两人以上综合分相同则以学历高者优先聘用,再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八、任职待遇
1、大学生村官原则上安排到籍贯所在村任职,是中共党员的,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委会主任助理。
2、新聘用的大学生村官工资及津补贴比照我区镇新聘用事业人员的标准发放,由区财政按分配的大学生村官名额直接拨付到所属镇,再由镇发放到大学生村官个人。社保、医保由所属镇按照有关规定具体办理。
3、招聘的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一年后经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优秀者,在我区镇级事业单位招聘可根据政策笔试成绩加分或优先聘用。
4、招聘的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限原则上不少于2年。经考核合格和本人申请,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岗位。
九、保障措施
1、招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为“村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
2、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协调并做好大学生村官的管理服务工作,人事档案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行政村。
3、各镇负责安排大学生村官的具体工作岗位,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全面掌握思想动态和工作、学习等情况。
4、各镇要安排好大学生村官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十、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区纪委、监察局参与全过程,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接受社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做好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中共韶关市曲江区委组织部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