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请于2012年1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莱芜市人力资源市场(新一中对面)二楼服务大厅进行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请应聘人员自备零钱,经审核确认的特困生免缴考务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
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2012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退役大学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要提供《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岗位要求的各种资格证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介绍信;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属于国外留学学历或国内高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学历,必须出具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证明和所在留学国家或城市中国大使馆的证明材料等。我市在岗服务或曾在我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分别提供《招募通知书》、与各区组织人社部门签订的服务合同。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来源:莱芜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