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均须参加所报岗位必考科目的考试,其取得的笔试成绩方可有效。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说课)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进入面试(说课)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同类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笔试(不含加分)最低分。
面试(说课)
面试(说课)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教师岗位的说课主要测评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相关素质。
面试(说课)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和面试(说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加分)、面试(说课)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拟确定为体检考核人员的面试(说课)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来源:莱芜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