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邢台市广宗县部分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邢台事业单位招聘网2012年12月11日讯: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县为农业局、水务局和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的原则
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面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选聘。
二、选聘方法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选聘对象、条件、岗位、人数
(一)选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广宗县户籍(或广宗生源地),且年龄为30周岁(1982年12月10日后出生)以下;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广宗县农业局、水务局和林业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户口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2年12月10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此次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一律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 12月17日--- 12月20日下午5:30(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广宗县人力资源市场
联系电话:7211406 联系人:王宁。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广宗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六张。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实行个人诚信担保,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需填写《广宗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按照填表说明规范据实填写。
5、资格审查:
由广宗县公开选聘工作小组依据选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件、证明。
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应聘人员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6、面试。
面试由广宗县农业局、水务局和林业局公开选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3)面试考生的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分在面试的同组、同场。
(4)面试评委组成。
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人,主持面试工作;考官6人。
(5)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6)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对7名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5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7)面试成绩公布。对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岗位计划数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县政府公开栏和县政府网公布面试成绩、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二)考核和体检
1、考核:考核由广宗县农业局、水务局和林业局公开选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2、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体检由广宗县农业局、水务局和林业局公开选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和体检有不合格者,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聘用
根据选聘方案规定和面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由广宗县农业局、水务局和林业局公开选聘工作小组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县政府公开栏、广宗县政府网、选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人员在选聘单位编制限额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招聘单位,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选聘人员花名册、《广宗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考核材料、体检结果、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批准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对批准聘用的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聘用关系。办理就业、工资、保险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特别提醒: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考核、体检、签订聘用合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
广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来源: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