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结合防城区“五个一批”干部工作部署,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4名。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职位154个,其中:教师类职位100个,卫生类职位32个,计生类职位6个,其他类职位16个。此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中除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医生A”、“儿科、内科医生”为中级岗位,其余招聘岗位均为初级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工作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报考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报名年龄及有关工作年限要求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传真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日至12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照常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教师类职位:防城港市防城区教育局(防城区防城镇防东路80号),联系人:李建友,联系电话:0770-3253530,传真:0770-3271903。
卫生类职位:防城港市防城区卫生局(防城区防城镇山海路8号,防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楼五楼卫生局办公室),联系人:钱梅莉,联系电话:0770-3252315,传真:0770-3275559。
计生类、其他类职位:防城港市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管理股(防城区防城镇防港路160号),联系人:余宇,联系电话:0770-3270915,传真:0770-3253570。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可向报名地点索取,也可从防城港人才网下载)。按对应职位报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包括在编人员和与单位签订合同、协议且未解除的聘用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毕业生“村官”的还须提供乡镇政府证明。并交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彩色小2寸半身照片2张。
(2)通过传真报名的,如报名时不能提供报考材料原件,须最迟于笔试开考前3天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到招聘职位报名地点审验。逾期未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规定,报名考试收费110元,其中报名费10元,考试费100元。
(4)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必须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交费收据在考试前3天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那良中学高中部高中教师职位、防城镇卫生院等10个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职位的报考人员不进行笔试而直接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者缺一不可。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1)教师类职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理论知识及教育教学政策法规。
(2)卫生类、计生类职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相关专业知识。
(3)其他类职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2、开考比例。公开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予以开考。若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按比例递减开考职位,或报市人社部门批准后方能开考,但原则上不能低于l:2的比例。确定不能开考的职位,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或退还报名考试费。
3、笔试时间:2013年1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科目成绩在防城港人才网公布。根据笔试总体水平和招聘职位的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1)那良中学高中部高中教师职位、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职位的面试招聘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3比例。达到或超出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面试;少于1:3比例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才能开考。
(2)其他职位根据招聘职位数与报考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职位,又确需进人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防城港人才网公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待定。
3、面试方式和内容
(1)教师职位及播音员职位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测试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确定。
(2)其他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职位应具备的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并在防城港人才网进行公布。
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照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如毕业证、资格证、身份证、准考证和其它相关证件等)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面试考官设置。面试考官一般为7-9人,由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指派的人员,以及招聘单位以外专家组成,其中招聘单位以外专家人数所占比例不得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面试考官实行差额抽签办法产生。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按照实际开考的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依次递补。
(一)体检
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到具有相当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计生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七、公示
严格执行考试聘用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区阳光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在防城港人才网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和待遇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呈报审批办理入编等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那良中学高中部高中教师职位、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职位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上的服务期不得少于3年。
九、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考试聘用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聘工作小组要严格笔试、面试试题的保密管理,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
(三)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工作,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防城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纪行为。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原则上于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监督举报电话:0770—3238030
防城港市防城区阳光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