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文件精神,为使人事人才工作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钟山区经济建设服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7名充实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
一、组织领导(略)
二、工作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录用、公开监督。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三、招聘的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7名,详见附件:《钟山区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公民道德;
3、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招聘职位所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要求;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及校医岗位可放宽到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2年10月1日。
6、符合拟招聘职位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五、发布招聘公告
市人资社保局批准我区招聘实施方案后,在六盘水日报上发布公告,同时在六盘水市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招聘简章。
六、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4 日—2012年12月 2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六盘水市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1寸照片5张、自带U盘(拷贝已填写的报名花名册电子文档)。
在职人员须同时持所在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教师须同时持所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四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的须同时持其服务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须本人亲自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表和报名花名册电子文档(自带U盘),因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负责。报名表、报名花名册可在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时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2010〕55号文件,收取录用考试考务费100元。
报考人员于2013年 1月 9 日——2013年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收费凭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计划招录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计划招录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钟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改报其他职位。
七、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事业单位相关法律法规。
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在笔试结束后进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由钟山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并公示。招聘工作人员将按照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通过复审人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五个工作日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工作由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在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二)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十、体检
体检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具体安排详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六盘水市钟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考察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聘用后的职位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放弃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注:原学历符合招考要求,但目前在攻读更高学历的在校生属此范围);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因个人违纪被单位辞退、除名、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的;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二、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二)聘用审批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六盘水市钟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接受六盘水市钟山区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守纪律,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5年内不得参加六盘水市钟山区组织的相关考试;对其他相关人员则给予纪律处分。
十四、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