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2012年(下半年)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宜通知
根据《贵州省2012年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简章》和《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现将黔东南州2012年(下半年)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环节。未参加面试或参加面试因违纪违规被取消面试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评资格。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12月9日(星期日)。
地点:凯里一中(洗马河老校区)体育馆(凯里市城东文化北路30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
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按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执行。具体测试项目为:①纵跳摸高;②10米x 4往返跑;③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四、体能测评分组及时间安排
本次测评共分16个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1)12月9日上午为1—8组测评时间;
(2)12月9日下午为9—16组测评时间。
分组情况详见附件一,请考生记住自己的分组情况及测评时间,以便测试开始前进行分组集中、抽签等相关事项。
五、有关事宜
(一)考生报到时间:
①1—8组的考生于测评当日上午7:20起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审核无误后进入凯里一中(洗马河老校区)体育馆。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齐的,不得进入体育馆。7:40分仍未到达体育馆内的体能测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②9—16组的考生于测评当日下午14:00起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审核无误后进入凯里一中(洗马河老校区)体育馆。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齐的,不得进入体育馆。14:20分仍未到达体育馆内的体能测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请参加测评的考生准备好入场证件,按时入场。
(二)体能测评考生必须在各组引导员的引领下按项目测评顺序进行各项目测评。每个项目测评结束后,测评合格考生在引导员的引领下继续下一个测评项目,测评项目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参加下一测评项目,归还佩带的考生胸牌后立即离开测评场地。
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即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纪律监督
体能测评工作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联系电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科0855—8256229
州公安局政治部 0855—8512223
州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都将在州公务员招考办对外公开的唯一官方网站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并相互转告。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黔东南州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