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达州市公务员局
关于公布达州市2012年政法体改生招录等体检结果和复(补)检的通知
达州市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班体检、2012上半年公招公务员递补体检和2011年下半年公招公务员递补体检已于2012年11月28日统一进行,现将体检结果和复(补)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结果
详见附表。
二、复检和补检对象
(一)复检对象为体检结果“不合格”并按规定提出复检申请的,以及体检结果为“待进一步检查”的人员。其中,体检结果为“不合格”要复检的考生,应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于体检当日上交。未按规定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二)补检对象为体检结果“检查缺项”的人员。
三、复检和补检时间
2012年12月1日(星期六)。
四、复检和补检考生集中的地点
2012年12月1日早上8:00前在达州市西外市政中心对面人民广场集中点名后,再统一前往体检地点。
五、收费标准
参加复检和补检的考生由体检医院按每位考生实际体检项目的收费标准,于复(补)检当日向考生收取。
六、注意事项
(一)招考单位或考生对补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补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复检项目为抽血的考生,在抽血前不得进食和饮水。
(三)复检、补检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
(四)未在2012年12月1日早上8:00前赶到复(补)检集中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录资格。
(五)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参加复检。已携带的,须按要求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在复检和补检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考录资格。
特此通知
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