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人员94名。其中:县审计局2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名;县交通运输局5名;县农业委员会4名;县畜牧兽医局5名;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5名;县林业局3名;县经济和商务局4名;县民政局16名;县公安局2名;县委党校3名;县教师进修校2名;县报社1名;县法院7名;县人民医院3名;县第二人民医院5名;县中医院3名;县妇幼保健院3名;乡镇卫生院8名;校医5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相应岗位要求的户籍、学历及其它要求,其中学历要求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报考县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和县公安局县城视频观察网络指挥中心岗位的全部为男性,身高要求在170cm及以上,详见《沁水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2 月12 日之后出生);报考卫生类岗位的,如本人具有助理医师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7年12 月12 日之后出生);
6.身体健康。
四、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2日至2012年12 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沁水县人才交流中心(县政务大厦东二楼)。
4.凡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表、户口薄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各一份,以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6张(其中报名表上贴2张)。已参加工作者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名额的3倍以上(含3倍)方可进行考试;不达3倍的,将按比例对各招聘名额进行缩减。
7.考生于2012年12月20日—12月21日到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带准考证、身份证。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沁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为一门,具体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时事、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采取闭卷考试,百分制计分, 60分为合格线(不含加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从高到低排序之后,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达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验应试者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调控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岗位匹配性及个体特征等,分值量化,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相加平均后即为应试者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3.体能测试
进入面试且报考县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和县公安局县城视频观察网络指挥中心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项目为:摸高、4×10米直返跑、1000米长跑。
体能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体能测试成绩当天公布。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报考县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和县公安局县城视频观察网络指挥中心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10%。
以上各项分数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
①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数排序;
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③加入面试时去掉的最高分、最低分,重新计算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④按学历层次确定。
六、加分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9]64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参加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晋西北计划及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且在服务期满3年内的(含3年)在笔试总分中加5分。时间计算截止2012年12月14 日。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项,最多不能超过5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以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考核与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全面考核。因资格复审、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沁水政府网站、《今日沁水》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十、聘用与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沁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办理增人、编制、工资等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人社及用人单位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
十一、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领导,成立沁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负责本次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有效监督,由县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吸收县人社局纪检人员及用人单位纪检人员参加,共同组成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组,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凡参加这次招聘、考试、考核等工作的人员,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这项工作,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并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工作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一律调离招聘工作岗位,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检委:0356-7021336
县人社局:0356-7025671
县编办:0356-7025206
沁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组
201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