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2012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十二次党代会和市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进程,改善各级领导班子结构,集聚推动酒泉转型跨越发展的优秀人才,市委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拔160名科级干部。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名额及职位
公开选拔正科级干部88名,副科级干部72名。具体职位详见西部先锋网公示公告专栏。
二、选拔范围
市属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国家干部。
三、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一定的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3.对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为报考岗位规定的专业、相近专业或曾经在基层从事过本岗位、相近业务或行政管理工作;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报考正科级职位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任职资格:工作满4年的现任副科级干部(含同级非领导职务)均可报考乡镇、街道(社区)或县直部门、单位正科级职位;报考市直机关、单位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正科级职位的,须是具有相应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工作满4年的现任副科级干部(含同级非领导职务)。
2.报考副科级职位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
(3)任职资格:工作满2年的在职干部均可报考乡镇、街道(社区)或市直事业单位、县直部门副科级职位;报考市直机关、单位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副科级职位的,须是具有相应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工作满2年的科员。
3.根据中组部、中央统战部、省委组织部和省委统战部关于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的要求,考虑部分职位选拔“三方面”干部,进一步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结构,储备人才。少数民族职位报名、笔试、面试可不受规定人数和比例限制。
4.对全日制国民教育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正式参加工作的,不论时间长短,可直接报考正科级或副科级职位。
5.报考党内职务的,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6.教育、卫生、政法系统干部报考本系统以外公选职位的,须经行政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研究同意。
7.任职、工作和学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10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