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编委同意并报龙岩市公务员局核准,连城县公务员局决定,2012年12月23日举行连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连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招聘人数72名,各事业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12年下半年连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2年12月5日—12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连城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连城县水利大楼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597-3128796。
(三)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为现场报名,报考者应符合应聘条件要求,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2张、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方可报名。
(四)资格初审
县公务员局现场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经初审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连城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交考务费80元/人,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建议慎重选择报考职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
2、专业要求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2年秋季版)中“×××类”下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为符合专业条件。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应符合所列专业要求。
3、年龄要求:如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1月30日(含)后出生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11月30日(含)后出生的,其他年龄以此类推计算。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三支一扶、服务社区、志愿者等)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在报名时(逾期不予受理)提供有关材料的,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按照省人事厅闽人发〔2012〕10号、闽人发〔2011〕200号文件规定办理。
5、应聘者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限报一个岗位。
6、属农村“二女计生户”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当天携带家庭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二女计生户”证明,到报名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8、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均应在报名前(即2012年12月5日前)取得。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9、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12月20日至21日(正常上班时间)持身份证及报名发票到连城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10、有关本次招聘考务信息将通过连城县政府门户网站、连城人事人才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由县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委托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命题、制卷、评卷。
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是: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为客观题。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3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见考生《笔试准考证》。
5、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连城县政府门户网站、连城人事人才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参加面试人选,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其中:报考乡镇卫生院、计生服务中心医学类专业考生不参加县里的统一面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本通告第五条第(一)点规定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2、参加统一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在连城县政府门户网站、连城人事人才网站公布。连城县公务员局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3、入围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2天下午17:30分之前报县公务员确认,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规定比例的,经县公务员局批准,在报考职位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核
(一)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分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 >>> 学历较高者>>> 年龄小者(以身份证为准,出生年月日计算到日)。
(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向连城县公务员局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经体检、考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名次排列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仅递补一次)。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连城县政府门户网站、连城县人事人才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县公务员局通知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并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首次聘用年限5年(含1年见习期),聘用期内不得流动。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受聘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按照连城县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