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入围人员凭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和身份证于12月16日到市司法局政治部领取《面试准考证》,如产生缺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2012年12月17日,具体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地点:市司法局。
五、成绩公布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汇总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及名次由市司法局于面试当天公布。
六、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工作由市司法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自付。
七、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司法局组织实施,采用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考察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其所提交的各项材料的真实性等。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市司法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后无异议的,填写《遂宁市公务员(参公人员)调动登记表》,调出单位签署意见后,由市司法局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调动手续。
十、遴选工作纪律
遴选工作各环节接受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市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切实严肃遴选工作纪律,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及举报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0825—5866002;
市纪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组0825—2251932。
本公告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5863155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5—2220786 (遂宁市司法局)
201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