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安、司法系统招考(招生)及森林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工作于11月23日结束,根据《2012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告》及《2012年辽宁省森林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2012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安、司法系统招考(招生)及森林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考察(政审)人选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现将各招考职位体检、考察(政审)人选名单(见附表)进行公示。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从参加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的具体安排由招考部门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确保笔试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
咨询电话:
辽宁省公务员局:024-23448361
辽宁省公安厅:13324002246
辽宁省司法厅:024-86617043
辽宁省林业厅:024-8685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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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