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
(2)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3)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其中,在最后一学年(正式毕业前)入伍并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士兵,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特别说明:(1)报考惠安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中心11、12岗位和泉州市博物馆02岗位的考生,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除闽人发〔2006〕10号文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4.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笔试结束约10个工作日后登录泉州人事网或泉州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5.笔试成绩合格线。所有科目的合格线均为5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一律不予参加面试或考核。
(二)面试
各岗位是否需要面试以及笔试面试分值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有关说明。面试有关事项如下:
1.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
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其中,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2.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由组织人事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报考不面试岗位的考生,其资格复审与面试岗位考生资格复审同时进行。
3.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限内完成。
(三)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不面试岗位的考生,其笔试成绩即为其综合成绩;报考需面试岗位的考生,按《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比例”计算其综合成绩。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组织人事部门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加试一场面试或笔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应于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调动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的组织。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医院应为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用人单位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政审考核工作,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考生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核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考核阶段,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和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三)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人事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组织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环节的递补必须在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具体期限另行发布),且各环节的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等工作全程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117653、22112389。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泉州人事网和泉州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1.网上咨询。登陆泉州人事网的“在线咨询”栏目或泉州人事考试网的“交流园地”栏目进行留言咨询。
2.电话咨询。网上报名、缴费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595-22115511;招聘工作政策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市公务员局流动开发科,咨询电话:0595-22112393。
(四)考生应仔细阅读本通告各有关规定后方可报名。
(五)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泉州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泉州市公务员局
201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