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培养
公务员笔试成绩、笔试控制分数线及资格复审、面试等事项的公告
各位考生,你们好!
按照规定,现将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培养公务员笔试成绩、笔试控制分数线及资格审查、面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05分。笔试成绩不合格或缺考一科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请各位考生于11月17日18:00时起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查阅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二、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招录2人(含)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录3人(含)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2年11月20、21日,10:00—18:30(北京时间)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部门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负责法院系统定向招录职位的资格审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负责检察院系统定向招录职位的资格审查;自治区公安厅负责公安系统定向招录职位的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方式
1.自治区法院系统资格审查地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办公楼2楼大法庭,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路19号
乘车路线:乘59、61、63、203、921路公交车至陶瓷市场站或乘BRT3号线至王家梁站下车即到
联系人:赵新文、金逸超
联系电话:0991-7679071、7679085
监督电话:0991-7679595
2.自治区检察院系统资格审查地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办公楼7楼710室,乌鲁木齐市建国路122号
乘车路线:乘36路、30路、931路公交车建国路站下车即到
联系人:任耀利
联系电话:0991—8803080
监督电话:0991—8803677、8803520
3.自治区公安系统资格审查地点: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1号教学楼图书馆(乌鲁木齐市长沙路1108号);
乘车路线:乘52、57、526、701、922、503、304路公交车农机校站下车即到(在火车站乘52路直接到达,飞机场乘27路在电信中心转乘以上车辆即到)。
联系人:卫国梁、赵磊
联系电话:0991-5586051
监督电话:0991-5586025
(四)携带相关证件
面试入闱人员在进行资格审查时,需持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以及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自治区招录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双语试点班考生,须按要求在资格复审时进行相应的民族语言能力测试。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2年11月24—25日,每天上午10:00时,下午15:30时开始。
自治区法院、检察院及公安系统招录职位面试地点和具体时间安排在资格复审时由招录单位负责通知。
(二)要求
1.通过资格审查被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须在当场面试正式开始时,提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相关资格审查所需要的证明。面试费每人40元,费用自理。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