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经县编委会同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城管执法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年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9日—11月2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16:30
2、报名地点:随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22—3339601 3339607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可登录随县人民政府网、随州人才网下载或在随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随县公开招聘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报名表》,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随县公开招聘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报名表》(须贴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1张、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2张)、毕业证、身份证、退伍证(2012年退伍军人带部队退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随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场提交报考申请,签署诚信承诺,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150元。“三支一扶”人员参加报名还需填写《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招聘公告》及相关政策解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提交相关资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审查报考资格
1、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的要求,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各项资格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考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通知报考人员补充。对通过报名初审的人员,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参考。对所有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要准确及时、客观公正。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等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5比例的,取消或减少该岗位计划数。对报考岗位取消的,及时通知考生调整报考岗位或退还缴纳的报名费。
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2012年11月27日前,在随县人民政府网、随州人才网公布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上网或通过电话查询资格审查情况。
(三)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网上笔试公告及时到随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