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 中 市 公 安 局
关于二○一二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
试点班(巴中)面试前递补资格
复审人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点击浏览)和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二○一二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巴中)笔试总成绩与职位排名暨面试前资格复审和面试与体能测评的公告》的规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于2012年11月14日对报考我市所设7个职位18个考录名额被列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的54名对象(点击浏览名单)进行了资格复审。
复审后,出现了未能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对象3名,依据“招录公告”和“面试公告”的规定,对出现的缺额,依对应职位,按职位排名先后,确定递补资格复审人员3名。
请列入面试前递补资格复审的报考对象,按照“面试公告”第二条(面试前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第(二)项(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与分工)、第(三)项(接受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报考对象需携带的手续)、第(四)项(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的相关事宜)的要求,携带相关手续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未在2012年11月16日(星期五)12:00前到达递补资格复审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
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 中 市 公 安 局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