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乡镇(街道)专职统计员及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搭建公正选人用人平台,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遵义市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乡镇(街道)专职统计员及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网上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单位及职位
具体招考单位及职位详见《遵义市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乡镇(街道)专职统计员及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表1)。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本市户口或本市生源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其它市(州、地)及外省籍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2012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3、由省级以上统一选派在我市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1994年12月30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1976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及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5、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遵义市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乡镇(街道)专职统计员及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表1)。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