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招聘岗位按性质分为综合、教师和卫生三类。应聘综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应聘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应聘卫生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知识,按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各按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
所有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均须参加所报岗位必考科目的考试,其取得的笔试成绩方可有效。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同类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笔试(不含加分)最低分。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教师岗位的说课主要测评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相关素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拟确定为体检考核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按照有关规定,进入面试人员按每人每场次70元标准缴纳考务费,特困大学生免缴考务费。
四、体检考核
体检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同时对其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对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对公示期间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2012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2012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12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