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公务员招考体检工作已告一段落,体检不合格和需要复查的人员已电话通知本人,未接到电话的体检合格,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要求认真填写《2012年自治区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表》并携带个人档案到相关部门政审。政审程序如下:
一、调取个人档案
需开具调档函的,报考党群系统、法院、检察院的考生到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州党委大楼616办公室)办理,报考政府系统的考生到州公务员局录用考核科(州政府大楼410办公室)办理。
二、到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所在社区)填写意见盖章
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意见盖章
四、到所报考单位填写意见盖章
五、到报考单位所在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填写意见盖章并提交个人档案
报考县市党群系统、法院、检察院的考生到所报考县市委组织部、报考县市政府系统的考生到所报考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考察表须于2012年11月21日前交到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党群、法院、检察院系统的考生)、州公务员局(政府系统的考生)。
联系电话:0996-2012756(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0996-2023319(州公务员局录用考核科)
中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务员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