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与资格审核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2日9:00-11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12年11月13日9:00-11月17日16:00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11月12日-11月17日上午(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报名网址:www.rsks.sdrs.gov.cn(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单位网上初审:用人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公布初审结果。
3、现场资格初审: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网上打印的《2012年报考省公安厅公务员考试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2年11月12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经用人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政审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并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2年11月12日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
现场目测和资格审核地点:山东京华宾馆(无影山路33号,纬六路高架桥北头省交警总队院内)。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83、84、113、118、K98、 BRT5路到天桥南站,转乘15路到建筑宿舍站,北行50米即到;从长途汽车总站乘12、111、125、K107路到堤口路东口,转乘15路到建筑宿舍站,北行50米即到。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现场目测和资格审核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现场目测和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要于2012年11月13日 9:00-11月18日16:00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11月27 日10:00-11月30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公安专业职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用人单位和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三科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
笔试时间为:
2012年12月1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2012年12月2日
上午 9:00-10:30 公安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占3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5%、公安基础知识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相同职位录用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因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弃权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