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检
考试结束,考聘机关按照岗位编码及考聘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名次。
体检由考聘机关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根据考生总成绩、岗位编码及考聘名额,从已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考聘机关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公示期间如有反映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新聘用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派遣到本人报考的县或州级主管部门安排工作。
十一、聘用管理及最低服务年限
新聘用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周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流(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到工作单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甘孜州纪委派驻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36-2822498。
十三、注意事项
(一)考聘机关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有权取消其考聘资格。
(二)考生在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如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考聘机关。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成绩及所有后续公告均在以下网址发布,敬请留意: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
网上报名与技术支持电话:
甘孜州人事考试中心:0836-2835281。
咨询电话: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6-2835623。
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上发布。
附件:1.甘孜州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额分配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8日
附件1-1:甘孜州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聘用州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额分配表(见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