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公安厅粤公部招警字〔2012〕093号、095号文批复,同意录用方俊平等181人为人民警察。按照招收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新录用人员必须参加公务员和人民警察上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现组织这批新录用人民警察进行岗前培训,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一)报到时间:2012年11月12日(星期一)上午8:30—11:00。
(二)报到地点:东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主楼大堂。
二、培训时间
(一)公务员岗前培训阶段:2012年11月12日—23日。
(二)新警初任训练阶段:2012年11月24日—2013年3月22日。
非公安院校和公安院校非公安类毕业生参加公务员岗前培训和新警初任训练;公安院校公安类毕业生只参加公务员岗前培训。
三、培训内容
(一)东莞社情教育。
(二)新警岗前知识培训。
(三)公务员岗前知识培训。
四、有关事项
(一)学员报到时需携带如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到时将收集以上材料进行学历验证(如有学历、学位验证的请带验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大1寸、小1寸彩色相片各4张;
3、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抬头写到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或者东莞市公安局);社会人员提供档案所在地开出的干部介绍信;
4、公安院校公安类毕业生还须带齐警服、警帽、警用皮鞋等警用装备。
(二)需转党组织关系的学员报到时请提交本人组织关系介绍信。外省、市的学员介绍信抬头统一开到东莞市委组织部,本市学员介绍信抬头统一开到录用单位所属镇街党委(如报考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的学员,介绍信抬头开到东莞市虎门镇党委)。
(三)相关培训费用:
1、公务员岗前培训免交培训费;
2、非公安院校和公安院校非公安类毕业的录用人员在新警初任训练阶段免收住宿费和培训费,只收取基本伙食费、训练服装、床上用品、生活用具等费用,合计4550元。
(四)个人生活用品自备,床上用品(蚊帐、床单、凉席、被子、枕头和水桶等)由警校提供。
(五)培训期间一律不准携带交通工具。
如对培训工作有疑问的,可与市公安局政治处联系,联系电话:0769—22480009。
东莞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