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白云区医疗卫生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我区医疗卫生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查工作将分批进行,现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查时间
2012年11月12日上午9:00——11:30;
二、资格复查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广州市沙河龙岗路64号之一),见附件
三、资格复查要求
凡报考我区医疗卫生单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均需参加面试前报考资格复查,确认是否具备报考条件。参加资格复查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验证的依据:
1、提供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等证书、本人简历、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以及由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2、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已婚人员除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学历、户口、职称等相关证件及材料。
请参加资格复查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亲自到广州市白云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资格不相符,以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不列为面试对象。
咨询电话:86366066 联系人:邱小姐
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