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一二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森林
警察、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工作人员按政策加分的公示
根据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林业局《关于2012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森林警察、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考录公告》,点击浏览)第四条(考试及资格复审)第(一)项(笔试)第3目(笔试加分)的规定,截至2012年11月6日止,我局共收到报考我市公务员(森林警察、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下统称“公务员”)共8名考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报考南江县公务员的考生7人,报考我市其余地区公务员的考生1人。经研究,拟按《考录公告》明确的政策在笔试成绩折合后予以加分。
现将报考我市公务员职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通过互联网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2012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有情况反映或举报,请以电话或信函的方式同市纪委、市监察局或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林业局联系。
联系电话:巴中长途区号:0827
市纪委、市监察局:2222222
市委政法委:5280853、528003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5266060
市司法局:5280577
市林业局:5260913、5260914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