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
面试公告
根据四川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和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2年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报考凉山公安系统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2年11月14 日到凉山州公安局二楼会议室(西昌市航天大道12号)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凉山司法系统(不含监狱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2年11月14 日到凉山州司法局政治处(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7号州政务中心9楼919室)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须具备的材料
复审时应携带《2012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信息表》一份、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以上证件带原件,收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的复审和报名时间为11月 15日至11月16 日17时前。考生按公告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个别进入面试考生如联系方式变动,请主动与招考单位联系,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报名
复审合格后,持资格复审合格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于11 月 14日17时30分前到凉山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西昌市正义路109号)。递补复审合格后,持资格复审合格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于11月15日至11 月 16日17时前到凉山人事考试中心缴费、报名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西昌市正义路109号)。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须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2年11月17日。详细的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天上午8:00前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候考室。
五、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公安系统的所有面试人员于2012年11月18日参加体能测评,考生于2012年11月18日8:00前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凉山州体育场(西昌市健康南路与城南大道交汇处)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按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201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