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1、参加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统一参加市质监局组织的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时间为2012年11月29日下午2:30—5:00。
2、面试: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市质监局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公布面试实施方案。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凡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按规定回避。市质监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面试工作,加强监督。
3、成绩合成: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专业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专业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最高分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
五、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面试合成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在市质监局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初选人员的体检和考核由市质监局政治处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并达到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须在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公示、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者,由市质监局会同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公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根据《安徽省质监系统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办理编制外聘用手续。新聘用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在用工形式上采用人事代理形式。
八、组织领导与监督
为加强对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市质监局成立全市质监系统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市质监局政治处、纪检监察室与招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欢迎社会各界对招考工作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566-2083818、2083819
监督电话:0566-2083820
附件:1.《2012年池州市质监系统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岗位表》
2.《2012年池州市质监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