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为确保此次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有计划地扩大选择面,选拔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公务员参加国际旅游岛建设,为海口市跨越式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选调对象、人数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国家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与人数
法律工作岗位科员1名。
(三)资格条件
1、具备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1977年10月1日(含当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毕业。
4、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选调人选:①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②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③试用期未满的;④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步骤和方式
(一)发布公告
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nan.gov.cn)、海口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kou.gov.cn)、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ihk.lss.gov.cn)、海口法制信息网(http://fzj.haikou.gov.cn)和海南日报等媒介上分别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确认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1日至20日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组织推荐、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持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通过海口法制信息网(http://fzj.haikou.gov.cn)下载表格,提交报名信息,同时提供: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近三年(2009-2011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及由本人独立撰写的职务作品、在国内外刊物发表的文章等影印资料。
3、资格确认:2012年11月21日至25日
①根据本工作方案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
②资格初审结束后,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筛选出一定名额人选参加考试。筛选情况通过电话(函件传真)告知报名者本人。
4、报名人数与选调职数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选调。
(三)组织考试、考察、公示、调动
1、考试:根据报名情况并在资格确认的基础上,择优选择人选进行笔试和面试,测试内容包括法律运用、应用写作等。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2、考察:按照考试成绩由高至低,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有法院民事或行政审判工作经历的优先考察。由我局会同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共同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实施考察,考察组人员不少于2人。
入围考察人选将县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算机应用能力资格证明和县级以上医院近期体检证明等相关录用材料一并交给负责考察的工作人员。
3、公示和调动: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选用人选并进行公示,12月底前按照公务员转任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三、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指导,市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我局成立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杨卫国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吴秋云、陈月任副组长;副调研员李茂东、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各业务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工作结束后将选调情况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报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唐卫斌陈冬瑾
办公电话:0898-68722891、68722893、68722913
传真电话:0898-68722890
手 机: 18976222227,13005077668
邮 箱: 609696241@163.com
邮政编码:570135
地 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1号新行政中心 5栋4028室
海口市法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