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河区面向全省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中共淮安市清河区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1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选拔职位及职数
1、区发改委副主任1名;
2、区经信委副主任1名;
3、区科技局副局长1名;
4、区住建局副局长1名;
5、区卫生局副局长1名;
6、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
7、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2名;
8、区外宣办主任1名;
9、区金融办副主任1名(事业)。
二、选拔范围和报名条件
本次公开选拔面向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4、参加工作3年以上(2009年11月5日前参加工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需参加工作2年以上(2010年11月5日前参加工作);
5、现任科级干部;或担任机关事业单位科员(股)级职务满2年(2010年11月5日之前任职);或担任县(市、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地级市市属企业中层以上干部、部省属驻苏企业中相应级别的职务满1年(2011年11月5日之前任职);省委组织部选调生不作任职要求;
6、身体健康;
7、具体职位要求:
①区发改委副主任:熟悉国家宏观经济理论、管理、政策与发展规划,有经济类专业背景或相关的工作经历。
②区经信委副主任:熟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信息产业政策,了解信息产业发展情况,有信息化专业背景或相关的工作经历。
③区科技局副局长:熟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有一定的招商引资或项目服务工作经验。
④区住建局副局长:熟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工作经历。
⑤区卫生局副局长:熟悉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医学类、公共卫生类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工作经历。
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熟悉食品药品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医学类、公共卫生类、药学类、食品质量与安全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工作经历。
⑦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掌握一定的基层和群众工作方法。
⑧区外宣办主任:中共党员;熟悉宣传工作方针政策和工作流程,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或相关的工作经历。
⑨区金融办副主任:熟悉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具备资本运作、投融资相关工作经验或金融、保险、证券等行业的工作经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处于党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近两年内参加各类公开选拔、公开选调活动并被录用的;正在试用期的;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形。
三、选拔程序
1、报名与资格初审。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任职资格。本次公选笔试开考比例为1:8,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8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职位公选计划。报考取消公选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一寸正面蓝底免冠彩照4张(同时提供照片电子版)到现场进行报名;不能现场报名的考生可通过E-mail进行报名,并在参加笔试之前带齐相关资料到报名现场进行确认。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9日—15日,每日8:30—17:30;
报名地点:中共淮安市清河区委组织部干部科(淮安市北京北路103号,清河区政府南楼406室,咨询电话:0517-83643819);
邮箱:qhqzzbgbk@163.com,网址:www.qinghe.gov.cn。
2、笔试。笔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方式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实际选拔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与体检。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逻辑思维、个性特征、语言表达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心理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实际选拔人数1:3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考生在体检前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组织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区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品德、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职位匹配程度。
5、票决与任用。区委常委会进行集体讨论、差额票决,决定拟任用人选。经区委常委会票决,如某一职位考察人选得赞成票均未超过半数,则该职位可以空缺。对区委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