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2012年公安基层人民警察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兹定于11月10日对考生进行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及下载面试准考证:
考生须在网上查询体能测评结果,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11月5日8时至11月8日16时在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时间:
(一)报考市区公安分局及环城四区公安分局基层民警职位的考生,面试入场时间为11月10日上午7:00。
(二)报考武清、宝坻、蓟县、宁河、静海公安分局以及市局下属治安分局基层民警职位的考生,面试入场时间为11月10日中午12:00。
三、面试地点:
天津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南开区水上公园西路45号)。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进行面试时,须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本人面试准考证、身份证。
(二)考生进行面试时,不准携带移动通讯工具入场。凡在面试考场内使用移动通讯工具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入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特此通知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