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2012年招聘基层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简章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黔党发[2009]6 号)文件精神,按照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选拔优秀基层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通知》(州人社通[2012]21号)文件通知,为照顾在册亨县基层服务(参加我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四项目的人员)满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招聘15名到乡镇有空编的事业单位工作,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
每个乡镇一个职位(详见职位表),共15名。
三、公开招聘的原则
1、坚持控编补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为册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愿;
2、在册亨县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的四项目人员。在2012年11月30日前服务期满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3、身体健康,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2、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组织工作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3日至1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册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报名费:每人100元。
4、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11月29日至30日
5、准考证发放地点:册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照3张。
2、报名时须出具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3、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情况证明;须提供户口所在地社区或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证明。
4、填写《册亨县2012年选拔优秀基层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招聘报名表》。
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六、考试形式、内容和总成绩计算
1、考试采用笔试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2年12月1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七、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并列者按以下顺序优先聘用:1、年度考核优秀者优先;2、农村独生子女及二女结扎户优先;3、少数民族优先;4、学历高者优先。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工作业绩,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县招聘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没有考核依据(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5、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
考察不合格的,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及聘用待遇
经笔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聘任乡镇,由县招聘办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工作结束后,不再开展递补工作。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册亨县的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如违反需付违约金伍仟元。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实施意见》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次招聘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县选拔优秀基层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4211123(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9-4216886(册亨县监察局)
册亨县选拔优秀基层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