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新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84名公告,报名时间:2012年11月5日至11月9日,报名地点: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笔试时间:2012年11月24日。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和往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在职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招聘单位有年龄要求的,按年龄要求,没年龄要求的一律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户籍:具有新县常住户口或系新县籍生源,以及符合以下条件人员户籍不受限制:①父母或配偶是新县常住户口的;②在新县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工作满两年以上的;③在新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6、学历:必须符合招聘单位的学历及专业要求(其中中专及专科学历必须为普通全日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