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事考试网: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号)文件精神,经县编委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2012年寿县财政局计划公开招聘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10名(详见《2012年寿县财政局公开招聘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辞退的公务员或被开除的公职人员未满五年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2日— 14日。
(二)报名地点:寿县人才交流中心(寿春镇棋盘街九号楼二楼)。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属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及其复印件。
对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及其复印件报考。
以上人员均需填写《寿县财政局公开招聘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各一份,并缴纳考试费用、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在县人社局指导下,由县财政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11月21日- 22日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将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分数线,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笔试总成绩须达到12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1、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考试内容: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
2、专业知识考试。报考财会、经济类岗位的专业考试内容为财经相关专业知识,报考计算机类岗位的专业考试内容为计算机专业知识,报考不限专业岗位的专业考试内容为中文专业知识。(详见《2012年寿县财政局公开招聘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于笔试结束3天之内,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等,到县人社局事业股申请加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在寿县人民政府网、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六安人才网(以下简称:人社相关网站)等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每门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