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广泛吸引聚集优秀人才,加快推进“幸福德州”建设,中共德州市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10名副县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职位和数额
1、面向全国的职位(4名):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2名
德州市商务局副局长1名
德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1名
2、面向山东省的职位(6名):
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1名
德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1名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1名
德州市规划局副局长1名
共青团德州市委副书记1名
德州市人民医院副院长1名
二、报考范围、资格条件及职位要求
报考范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符合条件的人员。
资格条件及职位要求: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担任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副县级职务,或党政群机关正科级职务满1年、事业单位正科级职务满2年;担任市(地)属企业领导班子副职,或市(地)属企业中层正职、县属企业领导班子正职满2年。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可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还须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3、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最大不超过42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报考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须在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其中,德州市外报考的,应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5、具有担任所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或相关身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