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强化我旗苏木镇基层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09〕3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人员推行聘用制度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05〕16号)等文件要求,经旗委、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苏木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保证招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进行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苏木镇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三、报考条件
(一)户籍条件
报名者须为苏尼特右旗户籍(2012年8月31日前落户),其中,对于1993--1997年间考入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将学籍档案和就业报到通知书交到旗人才交流中心登记备案的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对于入学时将户籍迁出苏尼特右旗,又因找工作等原因在毕业后两年内未将户口及时迁回的报名人员,可以父母户籍为准。
(二)学历条件
报名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持中专学历报考的人员,学籍档案和就业报到通知书必须都在旗人才交流中心存档登记备案。
(三)年龄条件
限制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其中,1993--1997年间考入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将学籍档案和就业报到通知书交到旗人才交流中心登记备案的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四)其他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尽职守、积极进取;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岗位的体检要求。
(五)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
1.曾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公安文职人员)不得报考。
4.在校生不得报考。
5.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于2012年 10 月31 日-- 11月6 日期间在旗广播电视台和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通知,并以群发短信的方式向在旗人才交流中心备案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 11 月 7 日-- 11月9日
2.报名地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7室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三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