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泰宁县交通运输局将组织2012年下属事业单位泰宁县金湖旅游船舶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肖绍平(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谢瑶行(县公务员局局长)
毛维军(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
杨晓征(县委编办主任)
徐金保(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应旭棠(县公务员局副局长)
庄瑞照(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余向东(金湖旅游船舶管理中心主任)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金湖旅游船舶管理中心工作人员2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要求将在泰宁县政府网(http://www.fjtn.gov.cn)向社会统一公布,详见《2012年泰宁县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年龄三十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外地报考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7、专业范围为旅游管理、历史文化旅游、旅游景区开发与管理;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