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④2010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⑤2008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公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⑥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不得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的。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州科协统一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州科协办公室(州大礼堂二楼)。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市所属单位须出具县市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蓝底)3张;
(5)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报考州科协下属事业单位时,须出具本人自愿调入事业单位,并同意按新单位岗位职务确定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的书面承诺书。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黔东南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4、资格审查
由州科协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岗位的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组织进行笔试;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2年11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州科协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政策法规、基本知识素养以及从事报考岗位工作所需的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