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省卫生厅按职位遴选计划数择优等额确定拟遴选人选,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可领取报到通知书。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其间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我厅遴选公务员面试及相关工作,在省卫生厅党组的领导下,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指导和监督下,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工作原则进行,由厅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切实维护遴选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
咨询电话:0551-2998020
监督电话:0551-2998097
附件:安徽省卫生厅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职位代码准考证号笔试成绩
30037 30010201309 77
30037 30010201121 73
30037 30010201209 71.5
30038 30010201511 76.5
30038 30010201426 76
30038 30010201417 72.5
注:两职位拟遴选数均为1人
安徽省卫生厅
201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