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和《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201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2〕3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省粮食局机关201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面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和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10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安徽省粮食局人事处(合肥市芜湖路319号良苑商务会馆700室。联系电话:0551-2870621)。
(四)资格复审要求。入围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2年以上财会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面试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2年11月4日上午8:00。
(二)地点。省粮食局五楼会议室(合肥市芜湖路319号)。
(三)参加面试人员顺序。以面试的当天抽签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遴选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等情况。
体检、考察人选少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的,按遴选计划数差额1人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结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按职位遴选计划数择优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将拟遴选人员分别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粮食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办理报到手续。对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其在原单位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面试及有关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遴选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省纪委派驻省粮食局纪检组(监察室)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2870621
监督电话:0551-2870618、2870619
附:省粮食局机关201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安徽省粮食局
201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