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组通字〔2010〕42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201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2〕3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按下列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文秘职位,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6:1;省劳动人事仲裁院专职仲裁员和财会职位,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定于2012年11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加试
根据遴选实施方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文秘岗位面试后进行加试,加试人选为该岗位入围面试的人员,加试以笔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文字综合能力。加试时间定于2012年11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根据规定,对入围面试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11月1日至2日8:00—17:30。资格复审地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628房间)。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缺额的,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成绩合成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文秘职位,面试成绩与加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为面试合成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合成成绩按6:4比例合成为考试综合成绩。
省劳动人事仲裁院专职仲裁员和财会职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为考试综合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文秘职位差额2人,省劳动人事仲裁院专职仲裁员和财会职位各差额1人。体检和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考察人选少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的,按遴选计划数差额1人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工作根据拟遴选岗位要求,全面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能力、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八、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对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办理报到手续。对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其在原单位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咨询电话:0551-2663123
监督电话:0551-2663126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