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
㈠发布信息:本招聘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省海洋与渔业厅和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批准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网(www.fjof.gov.cn)上发布。
㈡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携带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近照4张到福建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办公室报名。应聘人员也可信函报名,将上述材料复印件邮寄到福建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办公室,但应在考试前领取准考证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材料,以便核对考生信息。应届毕业生应在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复印件资料恕不退回。
2.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5日—11月15日。
㈢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若不达3∶1,报经省公务员局批准后可开考。
㈣组织考试: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招聘考试采取专业技能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专业技能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实际人数作为面试人选。报考人员弃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空额从上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如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拟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专业技能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折算形成综合成绩。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㈤体检和公示:根据综合成绩,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组织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经体检合格的,上报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并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四、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核准后,我所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相应学历的工资和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等相关待遇,但不提供住房。
五、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西洪路555号省淡水水产研究所
邮编:350002
电话:0591-83732003
E-mail:fjsdsscyjs@163.com
福建省淡水水产研究所
201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