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省直机关201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为做好省司法厅、省劳教(戒毒)局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加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其中,报考省司法厅机关遴选职位的按照6:1比例确定,报考省劳教(戒毒)局机关遴选职位的按照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加试)人选。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12年10月29日8:30—12:00,14:30—17:00。
2.地点:报考省司法厅机关遴选职位的在省司法厅政治部人事警务处(合肥市淮河路335号,北楼409室)进行资格复审;报考省劳教(戒毒)局机关遴选职位的在省劳教局政治部(合肥市安庆路282号)进行资格复审。
(三)有关要求
考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同底免冠近期1寸彩色照片4张: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
2.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
3.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审合格人员予以办理面试(加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加试)通知书》和《面试(加试)考生须知》。复审不合格者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加试)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11月2日17:00前完成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工作。
二、面试加试
(一)面试加试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报考省司法厅机关遴选职位的资格复审合格者还需参加加试。
(二)面试加试时间地点
面试(加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见面试加试通知书。
(三)面试实施
先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其他综合能力。每位面试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面试计分方法为:对主考、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四)加试实施
加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文字表达和其他综合能力。加试时间为150分钟。
三、成绩合成
报考省司法厅机关遴选职位考生,将加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为面试合成成绩后,再将笔试成绩、面试合成成绩按照6:4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报考省劳教(戒毒)局机关遴选职位考生,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加试结束后,在7个工作日内,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在省司法厅网站公布。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本次省司法厅及劳教(戒毒)局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面试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由司法厅政治部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司法厅纪委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电话:0551—2215029(省司法厅政治部人事警务处)、2813186(省劳教(戒毒)局政治部)
监督电话:0551—2215055(省司法厅纪委监察室)
安徽省司法厅
201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