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市直单位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大基层公务员选拔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全市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档案局等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及数量
本次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妇女联合会所属参照单位、市档案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参照单位、市环境保护局所属参照单位、市供销社等7个部门单位公开遴选正科级以下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名,遴选职位及条件见《张掖市2012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职位表》。
二、公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县、乡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勤奋敬业,工作能力比较强,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工作满5年以上(2007年10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1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营和相当营以下单位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年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受过劳动教养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尚在试用期内或者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遴选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不得报考与遴选单位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三、公开遴选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2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申请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机关推荐,到县区委组织部报名,经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汇总并联审同意后,合格者报市公选办(设在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进行资格复审。
报名人员除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外,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所在单位及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报考市中级法院的,须同时提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及复印件、2010年1月1日以来获得的表彰奖励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追究责任。
各遴选职位遴选计划与报名合格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或者减少遴选计划。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由市公选办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2年11月3日(星期六),考试地点设在甘州区(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和职位业务能力测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拟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由市公选办会同各遴选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
各遴选部门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能力测试,加试的职位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若不加试,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面试最终成绩。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市公选办会同各遴选部门汇总报考者综合成绩,其中:报考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职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获得表彰奖励加分;报考其他职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依据报考者综合成绩,市公选办按照遴选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各遴选部门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考察。报考者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确定拟遴选人员
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以1:1的比例确定拟遴选人员。
(六)体检
组织拟遴选人员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公示
市公选办对各遴选部门上报的拟遴选人员进行审核后,分别在新闻媒体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研究决定及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后,公布遴选结果。
对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监督
成立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遴选具体工作。公开遴选工作有关信息将在张掖党建网站(http://www.zydj.gov.cn)、张掖人事编制信息网站(http://rsrc.zhangye.gov.cn)及时发布。
公开遴选工作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市纪委、市监察局监督电话:(0936)12388
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936)1238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936)8360106
联系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936)822553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6)8360910
附:
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