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公告》要求,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同一职位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应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陆川县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岗位二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选(名单见附件),现予以通知。
附:陆川县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岗位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补充人选名单
2012年10月24日
陆川县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岗位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补充人选名单
报考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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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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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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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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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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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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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面试资格
审查最低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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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县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岗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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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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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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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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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4522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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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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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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