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镇域内违法建设查处和市容管理工作,2012年三里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市容协管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市容综合执法管理工作;
2.思想政治素质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3.男性,身高170cm以上,年龄18—28周岁(1984年1月1日--1994年1月1日之间出生),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学历放宽为初中以上)。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9日—2012年11月2日
报名地点:南陵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籍山镇人民政府对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一张以及所需提供的其它证件,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初选
报名结束后,由三里镇人民政府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初步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知识面、仪表气质及潜能等方面情况。
(四)体检、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成绩相同,则按学历高、退伍军人、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优先的顺序进入体检。
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统一进行。考核主要是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业绩等。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依据面试成绩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和考核都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陵人才网向社会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2个月,劳动合同一年签订一次。
三、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聘用期间月基本工资1200元,并根据考核情况享受绩效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试用期间月工资为正式聘用期间工资的80%。
联系电话:0553-6910307 举报电话:0553-6823081
南陵县三里镇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19日